【关注】维持原判!海归女被害案嫌疑人鉴定结果:无精神障碍,为正常行为能力人!
点击上方“中国普法”关注我们
去年11月13日,刚从英国留学回来没多久的女生谭余敏忽然失联,朋友和家人寻找发现,她当天中午在灵隐景区莲花峰出现后,就没了踪迹。
2018年11月15日,谭余敏的遗体在景区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处被发现,经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,系他杀。公安机关于16日16时锁定犯罪嫌疑人熊某(男,24岁,广西人)。
11月28日,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、强制猥亵罪,对“11·13女生被害案”犯罪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。
今年7月26日,杭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后,被告人熊志城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。
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,被告熊志城方提出希望进行二次精神鉴定,此次鉴定结果为:无精神障碍,为正常行为能力人。
二审审理查明,广西籍被告人熊志城因无力偿还赌博所欠债务产生厌世情绪,意欲在自杀前杀人“陪死”。熊志城于2018年11月10日至12日多次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游荡并寻找作案对象。
同月13日上午10时40分许,熊志城第四次进入飞来峰景区,当日12时许,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23岁女青年谭某,即持刀连续捅刺谭胸腹部数刀,并将谭推下悬崖。后熊志城见谭某某还未死亡,又继续行凶,并持刀强行对其实施猥亵后将其当场杀死。
案发后熊志城欲自杀未果。同月17日,熊志城在广西被抓获归案。
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9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志城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熊志城不服,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。
二审庭审中,被告人熊志城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上诉理由、辩护意见,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。
合议庭进行评议后,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,熊志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;熊志城还使用暴力猥亵他人,其行为又构成强制猥亵罪,依法应予并罚。
熊志城犯罪动机极其卑劣,手段极其凶残,后果极其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,依法应予严惩。熊志城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,不予采纳;出庭检察员、诉讼代理人建议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的意见,应予采纳。
为此,浙江高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对被告人熊志城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因涉及个人隐私,本案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。公开宣判时,被告人和被害人亲属、部分群众参加了旁听。
11日下午,法庭宣判结束后,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柳斌律师在电话中告诉封面新闻记者,被告人熊志城在庭上并未有悔罪和道歉的表示,“他庭上的态度很不好。”
2018年末,谭小敏就要从英国留学回来。那年6月,谭父已经转岗,计划等女儿回国后就逐步退休养老。“房子嫁妆都给她准备好了,我也想轻松一点。”谭父说。
姑娘,请安息!
热点阅读:
来源:光明网微信、杭州日报、封面新闻、北京青年报、中国经济网、网友评论等
编辑:刘海滨 王佳茹 路双英
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
敬请关注“中国普法”
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
谢谢阅读!觉得不错,请您点赞留言!